部门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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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在主管校长的具体指导下,负责学校的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全面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严格执行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认真落实各项政策要求,积极承担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职责,确保招生、就业与校企合作各项工作高效衔接、信息畅通,促进业务顺利推进;

二、根据学校整体发展规划,结合国家相关政策及市场需求,科学制定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校企合作及校友工作计划和长期规划,并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与工作流程;

三、根据学校发展需求及教育资源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年度招生计划,并在此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招生章程,确保招生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负责策划与制作学校各类招生宣传资料,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根据学校定位与招生目标精准设计内容,提供专业、详尽的招生政策解读,通过多种方式推动招生宣传工作,扩大学校影响力,吸引优质生源报考;

五、负责统筹组织整个招生录取流程的全面实施,严格保障招生录取的各个环节公平、公正、公开,做好新生录取、入学报到、资格复查等工作;

六、组织开展访企拓岗促就业行动,组织协调各二级学院“走出去”、“引进来”,建立稳定的优质就业工作基地,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

七、组织开展校内大型供需洽谈会和各类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向用人单位推荐优秀毕业生,督促、检查并公布各二级学院就业率和就业工作进展情况,做好就业平台维护和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和核查工作;

八、建立科学、有效完善的就业服务跟踪体系,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状况及调研工作,撰写统计分析报告,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供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九、深入研究国家及地方关于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的政策法规,确保学校校企合作工作符合政策导向,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的联系和沟通,拓宽校企合作渠道;

十、负责学校校企合作项目的审核、管理与协调等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对合作项目的前期调研、可行性评估、协议审核、过程监督以及后期效果评估与反馈的全流程管理;

十一、负责校友工作的全面开展,进行校友联络、活动策划、资源整合与关系维护工作,加强校友与母校之间的联系,促进校友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学校发展注入持续动力;

 十二、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