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发放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函〔2024〕15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学年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5届全日制在校生,可自愿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一)来自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如:父亲或母亲持有低保证可以申请。没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不能申请,如学生哥哥有低保证,不符合。);
(二)毕业生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三)毕业生本人正在享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毕业生持有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持有2023-2024学年助学贷款合同,即大二学年有助学贷款。凡是符合此项条件,建议选择此项条件申请,程序简单);
(四)豫籍毕业生经常驻地乡镇(街道)、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非豫籍毕业生需提供户口所在地零就业家庭证明);
(五)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其家庭成员与毕业生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原建档立卡家庭,需提供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截图(含家庭成员信息)”并加盖公章原件);
(六)经乡镇(街道)或县级民政部门批准,正在享受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待遇的毕业生;
同时符合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别的毕业生,只可按一种类别申报,每位毕业生在校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已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如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就选择助学贷款选项,方便快捷)。
二、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坚持自愿申请、诚实守信、公平公正、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所需资金由学籍注册学校所在省辖市就业补助资金列支。
三、申领发放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请(8月15日至8月31日)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关注“豫见就业”微信小程序或“豫见就业”支付宝小程序、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方网站“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https://hnjy.hrss.henan.gov.cn/jyweb/#/index),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陆),进入“就业补助资金—一次性求职补贴”模块,按照系统提示,完整准确填写个人申请信息,上传有关资质证明及相应家庭关系证明材料并签署申请承诺书,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网上申报,逾期不予受理。由于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未申请或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视同自愿放弃申请。
网上申请请务必上传完整证明材料附件:
1、学籍证明材料:
可以为以下任一种:学生证个人信息页面、学信网学籍页截图(截图应包含个人完整信息)。
2、困难资质证明材料:
(1)低保证:包含低保证个人信息及家庭成员的页面是有效的(请勿上传低保证封皮页);
(2)残疾证:残疾毕业生类别的请上传申请人本人的残疾证个人信息页
(3)助学贷款:2023-2024学年(大二学年)助学贷款合同或者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截图(截图应包含申请人及获得时间的完整信息);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有建档立卡明白卡的直接拍照上传,没有建档立卡原件的需提供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截图(含家庭成员信息)”并加盖公章原件。
3、家庭关系证明:
除助学贷款和残疾毕业生,其他困难类别需要提交家庭关系证明,主要为:包含持证人与申请人的同一户口本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持证人页和申请人页);如申请人与持证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外提交赡养、扶养、抚养关系合法证明。
(二)高校审核(8月15日至9月15日)。
各高校要明确专人通过申报系统逐一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主要审核内容:
一、审核申请毕业生是否属于本校毕业学年内毕业生;
二、对于申请类别与佐证材料是否相符。
审核不通过须注明原因并及时反馈毕业生。对通过系统校验比对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的毕业生只需提交系统审核表。对系统审核不通过且申请人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提交申请后通过系统下载、填写人工审核表,并携带相关佐证材料提交所属高校进行人工审核。
(三)提交材料(9月2日至9月10日)
请需要人工审核的学生尽早到相关县级以上部门盖章,整理相关材料。9月10日下午5点前以学院为单位,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按名单顺序)提交纸质材料送至校企合作与就业处。需要人工审核的学生,除需提供纸质《人工审核申请表》(群文件)和相应家庭关系纸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之外,还需提供相应已上传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复核及公示(9月15日至10月10日)
人社部门对学校初审系统审核、人工审核通过的拟资助人员信息,向学校及时反馈最终审核意见,由学校在信息系统中导出最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并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拨付资金(10月底前)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原则上应于10月底前完成,各地人社、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按规定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四、相关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结合当前工作的实际情况,运用多种渠道和灵活方式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宣传,确保学生知晓政策,避免符合条件的学生漏报和迟报(省厅文件、各地市一次性求职补贴负责机构联系方式及校企合作与就业处汇总的申领注意事项,详见附件)。
2、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1〕24号文件要求,2025届的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过程中系统将不再允许毕业生自主填报银行账户信息,全部由系统自动抓取。告知有意向申请该补贴的毕业生提前办理河南社保卡并激活金融功能。特别强调一下社保卡必须是河南省内社保卡,如果学生持有外省社保卡系统是抓取不到金融账户信息的,需办理省内社保卡,没有社保卡的会影响申报提交。
3、请各二级学院明确告知学生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加强协调配合,落实好相关职责要求。因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无法申领补贴的后果由申请毕业生个人负责。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由所属高校负责追回补贴资金。